关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院校部分研究生新增专业学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研究生新增专业和省外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1、中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每生每年10000元。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笔译培养方向每生每年11000元,口译培养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制二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浙江和江苏等地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0元;在除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每生每年5200元。会计学本科学生中自愿参加学习ACCA专业方向的,专业注册学费和非ACCA专业程学分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湖南大学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湘价费[2006]174号)规定执行,ACCA专业课程学分收费标准为每学分500元(共42学分)。
3、湖南师范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笔译培养方向每生每年11000元。
二、上述学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期满由你校申报正式学费标准。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来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